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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危机对中国的诸多冲击中,当前最令人担忧的是农民工失业问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最近对广西都安县几个贫困村的调查显示,很大一部分返乡农民工春节后都要重回城市去寻找工作。如果城市不能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机会,很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然而,受危机影响,短期内出口加工业、建筑业、制造业等传统的农民工工作行业,很难再有大量的新岗位。因此,开辟新的就业机会显得格外地重要。

1. 家政业还能容纳大量的农民工就业

在众多的领域中, 家政服务业,即保姆业,还有很大的吸纳新就业的潜力。以北京为例,现在一般家政服务员的工资达到了1000元左右,整体水平达到了1600元,高于餐馆服务员、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而且吃住都不花钱,实际收入更高。目前全国家政行业已经吸纳了1500万人,大部分是女性农民工。是仅次于建筑业的农民工第二大职业选择。

这一行业不但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也解决了城市家庭生活中的困难。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沈阳、青岛、长沙、成都等四个城市1600户居民的调查显示,有家政服务需求的家庭高达40%。全国城镇现有1亿9000多万户,即使是平均有15%的需求率,也可提供2900万个就业岗位。 也就是说还有一千多万个潜在工作机会有待开发。以平均每100个家政服务员需要一个管理人员计算,这一行业还能吸纳上百万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家政管理人员。

2. 家政就业市场亟待再开发

尽管家政业在近年来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由于对这一行业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政策与措施, 不但就业潜力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甚至现有的市场还有萎缩的可能性。

首先是培训不足。经过正规培训的人员,即使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都市中也不足两成。 很多家政服务员没有经过基本培训,导致不仅在保洁、烹饪等方面缺乏水准,在使用电器,应付突发事件方面能力也严重不足,留下很多隐患。

二是缺乏有效的风险规避机制。家政服务员24小时在家庭中工作与生活,有可能出现煤气、电器、火灾、高空坠落等意外事故。 雇主也有财产丢失、人员意外伤害等风险。市场上又十分缺乏适合家政服务的保险产品。 即使在有些城市推出了一些家政服务保险,但也因缺乏强制性,基本推行不下去。这就使雇主与家政服务员双方处于巨大的危险之中,成为阻碍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三是对家政公司没有规范管理。大多数家政公司都是一张桌子,一台电话的小中介,形不成规范化、专业化的规模。企业外部竞争环境很差,违法的成本很低,但守法的成本却很高。越是正规的企业风险越大,形成了“劣币驱良币”的局面。 新《劳动合同法》使农民工的权益在制度上得以保证。但是,同为农民工的家政服务员却在劳动合同法覆盖范围之外。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也惠及不到家政服务员,这就大大削弱了这一行业对农民工的吸引力。

最后是政府介入不够。 这一有上千万人就业的大行业,基本上处于无人规范与管理的状态。 仅有的一个全国性的家政服务业协会属于国资委管。 但国资委没有能力与意愿来规范与管理这个行业。各地的家政服务协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多难以承担政策设计与协调的重任。

这些问题的存在就使得很多本来可以雇用家政服务员的家庭不得不采取观望的态度,很多的农民工因各种权益得不到保障,不愿意从事这一行业。这就致使一个还能再容纳上千万农民工、上百万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就业市场,没能得到充分的开发。

3.加强政府的引导,加快家政行业的发展 

家政行业具有强大的就业吸纳能力,受金融危机冲击小,是在短期内大规模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最佳选择之一。

发展家政行业,不应该只是权宜之计。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家庭需要形式多样,质量满意的家政服务。要做到老有所养,不仅要解决养老金的问题,还要建立一个为老年人服务的体系。 不管是办老年公寓还是居家养老,都需要家政行业的支持。

其它国家与地区发展家政行业的好经验值得借鉴。 例如,我国香港特区政府对家政行业就有严格的规定与监管。香港劳工处制定了专门的聘用家庭佣工的标准合同与执行指南。对最低工资、强制性保险、医疗与疾病津贴、休假等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新加坡政府对家政行业也有类似的管理与监督。

扩大家政行业的就业需要政府的强力推动。 只有政府在保险、培训、税收等这些市场缺失与不足的方面给与行业一定力度的扶持,才能使有需求的家庭放心选择家政服务, 大量农民工愿意加入这个行业。

为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迅速组织一次调研,对在新形势下如何扩大家政行业就业问题提出实施方案,并挑选一些城市进行试点。尽管要很快达到增加一千万人就业的目标还有困难, 但如果各级领导重视、政策落实、措施得力,在短期内该行业多吸纳二至四百万农民工就业是完全可能的。 具体建议如下:

(1) 建立家政服务的强制性保险,减少供需双方的风险 当务之急是对于家政服务员的意外伤害以及工作中给雇主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予以强制性保险,通过规模效应来降低费用,减少雇主、家政服务员、家政公司以及政府的风险。另外,可以参照农民工的模式,通盘考虑对家政服务员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安排, 提升家政服务员的待遇与社会地位。

(2) 支持并补贴家政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目前,家政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这些从业人员又没有能力全部承担培训的成本。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扶持力度。还应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培训的质量,对培训机构给予认证与监督。建立家政从业人员的认证体系,为他们提供不断升级的培训通道。

(3) 加强对家政公司的规范与监管 要严格执行家政服务公司开办资质审查和许可证制度,鼓励员工制的家政公司从事服务员的派遣与管理。对规模较大、运作较好的家政服务公司给予重点扶持。 鼓励大学生参与和创办家政服务公司。 与社区发展相结合,拓宽家政服务的领域,向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4) 加强政府的引导与监督作用 各级政府应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多部门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实行在税收、工商登记、经营管理上的优惠政策。财政可以给予一定的引导性投入。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协助政府制定行业标准,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协助调查处理恶性竞争和违反行业行规的行为。使家政行业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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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敏

汤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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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数学系,1984年赴美国伊里诺伊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 Champaign)经济系学习;1989年获博士学位后被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聘为经济学家,负责东亚经济、区域间经济合作、亚洲债务、亚洲金融市场方面的研究;2000年调到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任首席经济学家;2007年任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现任国务院参事室参事、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部务委员会副主席。 主要研究领域和著作:宏观经济分析,区域间经济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国际金融业务,著有《亚洲成长三角区——区域间经济合作的一种新形式》(1994年牛津出版社出版)、《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成长三角区—理论与实践》(1996年亚洲开发银行出版社出版)、《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一、二、三集 (1989年,1992年,1996年商务出版社出版),以及亚洲、中国宏观经济、部门经济、金融改革及教育改革等方面的论文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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