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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给中小企业融资?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汤敏
中小企业发展对拉动明年的经济增长格外地重要。而对中小企业来说,帮助他们缓解融资难的问题是当务之急。最近,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29条措施中最重要的,也是含金量最高的就是有关金融的五条。真正落实好这五条措施,防止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走形变样,就能大大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重新划分中小企业,让小企业享受绝大部分优惠政策

名不正,言不顺,要真的使政策的温暖惠及到真正需要得到帮助的企业身上,首先要对中小企业的概念重新划分。

与世界上绝大部分的国家不同,我国中小企业的定义非常宽泛,除了一千多家特大型企业之外,其他的企业都划为中小企业。例如,工业领域职工人数在2000人,建筑业职工人数3000人都称之为中小企业。而国外中小企业的划分就比我们窄得多。例如,在欧盟,职工人数在250人以下的企业才称为中小企业。事实上,我国的小企业的定义比较接近国际上中小企业的规定。

把中小企业混同起来的统计方式会造成很多的政策误区。例如,按有关部门的数据,今年上半年中小企业得到了53%的新增贷款。但实际上在上半年的7.37万亿新增贷款中,大型企业得到了其中的47%,中型企业得了44%,而小企业才得了8.5%的贷款。

政府给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能够创造出大量的就业。我国新增就业的大部分是由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的小企业提供的。大中型企业仅提供了10%不到的新增就业, 却拿走了91. 5%的新增贷款。

这也就是多年来国家不断地出台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但真正的需要得到帮助的企业并没有感觉到政策的温暖的重要原因。

中小企业29条提出了要“修订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就是要防止把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混在一起给优惠。这里并不是说中型企业不应该得到支持。但是总的来看,中型企业在市场上已经有了很强的竞争力。无需任何新政策,银行等金融机构愿意给他们融资。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重新划分中小企业标准。如果重新划分中小企业需要一些时间,而金融危机下很多小企业急需帮助,可以考虑在大部分的政策执行中仅让小企业为受惠主体。在各部门发布的数据中,也应该把中型企业与小企业分开统计。

加快发展商业银行的小企业融资平台
 

国务院中小企业29条中的第6条提出商业银行都要建立为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目前大部分的商业银行都成立了专门给小企业融资的贷款机构。

然而,加大给小企业贷款并不是没有风险的。昨天,由于政府救助和债务重组失败,拥有百年历史的美国最大中小企业商业贷款机构CIT集团正式申请破产保护。CIT成立于1908年,向将近100万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除贷款业务外, CIT还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咨询服务。CIT拥有超过600亿美元资金和租赁资产,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个行业开展业务。CIT的倒闭说明在金融危机中,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格外地大。因此,没有一定的补偿,银行是不愿意给小企业贷款的。

要鼓励银行去给小企业贷款,就要鼓励他们提高贷款利息来覆盖部分风险。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高一些,但如果贷款利率高,就可以覆盖风险。在评价一个银行的不良资产率时,应该把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与其它的贷款分开来计算。不良贷款的终身责任制对小企业贷款也要一些有不同的规定。

在全球危机的时期,给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很大,完全用市场化的手段可能效果不是很好。最近,即使是崇尚市场经济的美国也宣布了国家向小企业和小银行提供更多信贷支持的计划。让资产不足10亿美元的小银行和社区金融发展机构可以以低利率从政府7000亿美元的金融救助计划中获得融资支持。将小额信贷的额度从3.5万美元提高到5万美元,以帮助更多小企业创业。

为鼓励银行多向小企业贷款,我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加快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度,制定风险补偿发放的规则,减少银行的后顾之忧。

商业银行应该是给小企业融资的主力军。由于其它金融机构不够发达,我国资金的绝大部分都集中在银行里。国家给了商业银行很多地垄断权,对商业银行也是多方保护,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也要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

可以把给小企业贷款当成是银行要履行的社会责任之一。除了政府补贴的方式外,还要动用一些行政的措施。要对小企业贷款做得好的银行应该给予表彰,对迟迟不采取行动或相对落后的银行给予批评。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每季度或每半年的一次的信息公开与评比制度。如同公布统计数据一样,定期向社会发布各个银行给小企业贷款的数量、比例,形成银行间的竞争,并形成社会的监督。

进一步放开民间融资
 
除了正规的金融机构外,我们也不能忽略非正规金融在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民间的融资、民间的高利贷在任何国家,任何时候都是存在的。正规的金融机构总不可能满足所有的要求。这些被排除在规则之外的公司与人群便形成了地下钱庄、高利贷等的客户来源。他们在市场上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职能进行了补充,特别对低端市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地下钱庄和民间集资与小企业融资难密切相关。
有关部门正在研究通过贷款人条例来松绑民间借贷。在这个条例下,企业与个人均可成为放贷人,让地下钱庄浮出水面,让民间借贷走上正轨。但即使这样,也不可能所有的地下钱庄都浮出水面。而且高利贷一定还会依然存在。但规模会小很多。像香港,贷款人条例早就有了,但高利贷依然存在。
全世界的中小企业都会遇到融资难的问题,只是难的程度不一样。由于我国金融机构的现状,小企业在我国的融资更难一些。风险投资、产业基金、集合发债、网络贷款等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在我国还是刚刚开始。当前,有很大生命力的是三种新的民间金融模式: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金融合作组织等。明天,我们将重点探讨如何做大做多这三种模式,形成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与这三种模式的分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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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敏

汤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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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数学系,1984年赴美国伊里诺伊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 Champaign)经济系学习;1989年获博士学位后被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聘为经济学家,负责东亚经济、区域间经济合作、亚洲债务、亚洲金融市场方面的研究;2000年调到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任首席经济学家;2007年任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现任国务院参事室参事、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部务委员会副主席。 主要研究领域和著作:宏观经济分析,区域间经济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国际金融业务,著有《亚洲成长三角区——区域间经济合作的一种新形式》(1994年牛津出版社出版)、《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成长三角区—理论与实践》(1996年亚洲开发银行出版社出版)、《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一、二、三集 (1989年,1992年,1996年商务出版社出版),以及亚洲、中国宏观经济、部门经济、金融改革及教育改革等方面的论文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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